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熊巧玲同志免职的通知(咸政任字〔2008〕14号)
各县市区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直属机构: 经研究决定,免去: 熊巧玲同志咸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副所长职务。 特此通知。
二○○八年八月二十六日